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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沙拣金(第1页)

大学者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是人所熟知的。那是学人的读书,普通读者不要说最高的境界,就是“望尽天涯路”,又有几人能做到?何况他指的想必都是典籍,大多数人看的则多半是寻常的、好懂的书。不过即使是不上路子的读书,似乎也还有几个阶段,我不知道我的“初级阶段”是不是具有普遍性。

小学时代的读书可以“看热闹”三字概括无遗。不知道女性小公民是什么情形,男性小公民我是知道的,大都和我的胃口一样,书的内容最好玩武带打,要打仗或曰战斗,情节则是越紧张越刺激越离奇越好。我最初中意的书都属此类:《敌后武工队》、《烈火金钢》、《林海雪原》,稍后是《三国》、《水浒》、《说唐》、《说岳》、《封神榜》。我认定《说唐》比《水浒》更“好看”:《水浒》里哪有雄阔海手托千斤闸的壮举?鲁智深要算书里一等一的好汉,使的禅杖不过六十余斤,而《说唐》里的“天下第一好汉”李元霸舞动的却是八百斤一对大锤。即使学《毛选》,我也是读“战斗故事”的读法,对正文不耐烦亦心得全无,最喜欢的是第四卷中有关三大战役的文章的注释。我眉飞色舞地向小哥们吹嘘:“平津战役歼敌四十多万,而淮诲战役知道不知道?毙敌五十几万!”他们听得惊讶不已而又大觉过瘾,并且很羡慕我的“渊博”。

但是到上中学,尤其是念高中的时候,我已经对那种“看热闹”的读法自感鄙薄了。此时我大体转向了那些可划为“纯文艺”的作品,并且以文学青年特有的虔诚希望从中看出“优美”和“意义”。要捕捉到这些,似乎非有摘抄作辅助手段不可。那段时间我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寻章摘句,整本书究竟讲了些什么倒在其次,后来我管这大肆摘抄的读书法叫“披沙拣金”。

我的摘抄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属于“优美”的,全是些“姹紫嫣红”的句子;更多的是关于“意义”的,即是各种各样的“哲理”。读书若是读不到一点哲理,那就算白读了。我的本子上于是荟萃了古今中外的警句格言,又分门别类:“理想”、“爱情”、“友谊”、“生与死”、“工作”、“男人”、“女人”、“荣誉”,等等。有几个同学与我有同样嗜好,也是摘抄的高手或曰专家,我们彼此常常交流,“取长补短”,那抄得多或是抄得高明的,就很有几分顾盼自雄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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