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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孤儿与幽灵(第1页)

17

父亲自杀后,阿尔文就被送去和奶奶一起生活,尽管爱玛每个礼拜天都确保他跟莱诺拉和自己一起去教堂,但她从没要求他祈祷、唱歌或是在祭坛前下跪。俄亥俄州福利部门的工作人员跟老太太说了那个恐怖的夏天,男孩在母亲走向死亡期间都忍受了什么,所以她决定除了定时参加礼拜,什么都不强迫他做。爱玛知道塞克斯牧师在吸纳犹豫不决的新人入教方面有时会过于热情,所以阿尔文到了几天后,她去找了他,解释说她孙子会在做好准备之后以自己的方式入教。在十字架上悬挂被车撞死的动物、往木头上泼洒鲜血,这些都让老牧师暗自钦佩——毕竟,所有知名的基督教徒都为了自己的信仰发狂,不是吗?——但他还是顺着爱玛,说也许那不是将年轻人引荐给上帝的最佳方式。“我明白你的意思,”塞克斯说,“没必要把他弄得像那两个陶波维尔的傻瓜一样。”他坐在教堂台阶上,用折叠小刀削着一个压坏了的黄苹果。那是9月里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他穿着体面的西装外套,里面是一条褪了色的背带裤,还有领子开始散架的白衬衫。近来他总是胸口疼,本来克利福德·奥德尔应该开车带他去路易斯堡看新医生,但他到现在还没出现。塞克斯在邦纳的商店里听人说那个医生读了6年大学,所以对跟他见面充满期待。他觉得念过那么多书的人什么病都能治好。

“这话是什么意思,阿尔伯特?”爱玛问。

塞克斯从苹果上抬眼一瞟老太太,发现她正严厉地盯着自己。他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满是皱纹的脸尴尬地红了。“对不起,爱玛,”他急忙说,“我不是说威拉德,绝对不是。他是个好人。大好人。天呐,我还记得他得到救赎的那天。”

“没关系,”她说,“没必要恭维死人,阿尔伯特。我清楚自己儿子是什么人。只是别去纠缠他儿子,我只有这一个要求。”

莱诺拉则恰恰相反,似乎对自己的宗教信仰爱个没够。无论去哪里她都带着《圣经》,就连去厕所也不例外,就像海伦当年一样。每天早上她比所有人起得都早,要跪在她和爱玛床边开裂的木地板上祈祷一个小时。尽管她对自己的双亲都没有印象了,但这个姑娘的祈祷里让爱玛听得见的部分,大多数都是为了她被谋杀的母亲的灵魂,而多数她没有说出口的祈祷,都是为了得到失踪父亲的一些消息。老太太总是一遍遍跟她说,最好还是把罗伊·拉弗蒂忘掉,但莱诺拉还是忍不住想他。几乎每晚入睡的时候,她都会想着他身穿崭新的黑西服走上门廊,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这给了她小小的安慰,因此她允许自己希望,在上帝的帮助下,只要父亲还活着,有一天真的会回来。不管天气如何,她每周总会去墓地几次朗读《圣经》,尤其是《诗篇》,就坐在母亲坟旁的地上。爱玛有一次告诉她,《圣经》中海伦最喜欢的部分就是诗篇了,六年级结束的时候,莱诺拉已经把它们熟记于心了。

警长早就放弃了对罗伊和西奥多的寻找。仿佛他们已经变成了幽灵。没人能找到他们中任何一个的相片或是记录。“见鬼,哪怕饥饿谷的白痴都有出生证。”每次有选民提起这两个失踪人口,他就会拿这句话当借口。他没跟爱玛提起过两人刚失踪时他风闻的传言,说是瘸子爱着罗伊,在牧师娶海伦之前,两人之间可能有些古怪的搞基行为。刚开始调查的时候,好几个人都作证说西奥多曾经愤怒地抱怨那个女人把罗伊的精神讯息削弱了。“那个下流娘们把一个好人给毁了。”据说瘸子喝了几杯之后这么说。“牧师,狗屎,”他又说,“现在满脑子就是干女人。”只要想到这两个死基佬也许在他县里杀了人又跑路,警长就烦得不行,所以他总是反复说着同样的故事,说很可能是杀了米勒斯堡全家的那个疯子杀了海伦,又把罗伊和西奥多砍碎,抛尸于绿蔷薇河。说得多了,有时就连他自己也有些相信。

虽然阿尔文从没给爱玛惹过什么大麻烦,但她很容易从他身上看到威拉德的影子,特别是打架的时候。长到14岁,他已经因为动拳头被踢出学校好几次了。选对你的时机,阿尔文记得父亲跟他说过的话,而且学得很扎实,总是选敌人在洗手间、楼梯间或是操场看台下面不注意落单的时候下手。不过多数时间里他在煤溪都以随和著称,而且值得肯定的是,他打架大部分都是因为莱诺拉,因为总有人欺负她,嘲笑她虔诚的做派、瘦削的脸颊和她坚持要戴的软帽。尽管她只比阿尔文小几个月,可看起来已经干巴了,就像冬天被忘在地里太久了的灰土豆。他把她当亲妹妹一样疼爱,但早上她乖乖跟在他脚后跟后面进学校的时候,他还是觉得有点丢人。“她永远也当不上拉拉队员,这是肯定的。”他跟伊尔斯科尔舅爷说。他巴不得奶奶从没给过她那张海伦站在教堂后面苹果树下的黑白照片:身穿毫无曲线可言的长裙,头戴一顶荷叶边软帽。在他看来,莱诺拉已经足够精通怎么把自己打扮得跟可怜的母亲一模一样了。

每次爱玛问他打架的事情,阿尔文总会想到自己的父亲,还有很久以前那个潮湿的秋日,他在“牛栏”停车场捍卫了夏洛特的尊严。尽管那是他记忆中和威拉德共度的最棒的一天,但他却从没跟任何人说过,也没提起过接踵而至的那些倒霉日子。相反,他只会告诉她一句话,伴随着隐约回响在脑中的父亲的声音:“奶奶,混蛋狗杂种可多了。”

“上帝啊,阿尔文,为什么你总是这么说?”

“因为的确如此。”

“唉,那你也许应该试着为他们祈祷,”她建议道,“祈祷总没坏处,对吧?”每到这种时候,她就会后悔跟塞克斯牧师说让男孩按照自己的方式找到通往上帝的路。至少在她看来,阿尔文总是濒临背道而驰的边缘。

他翻了翻眼睛,无论遇到什么事她都这么建议。“算了吧,”他说,“莱诺拉已经把我们两人份的祈祷都做完了,我也没看出来对她有什么好处。”

18

他们和“火烈鸟女士”共用马戏团顶头的一顶帐篷,那女人骨瘦如柴,长着罗伊见过的所有人中最长的鼻子。“她不会真是只鸟吧?”和她初次见面之后,西奥多问他,平日里的大嗓门变得怯生生的,还带着颤音。她奇怪的样子吓到他了。他们以前也和长相奇怪的人共事过,但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

“不是,”罗伊向他保证,“她这样只是为了演出。”

“我看不像,”瘸子说,但知道她不是只真鸟,还是松了口气。他一回头,刚好发现罗伊在她往自己房车走的时候偷看她的屁股。“真不知道那东西是得了什么病。”他又补充了一句,等她走远了听不见他们说话的时候,他又立刻自大起来。“那样的女人,只要给她一两块钱,让她干狗、干驴,干什么都行。”

“火烈鸟女士”不羁的浓发漂染成粉色,肉色比基尼上粘着破破烂烂的鸽子羽毛。她的大多数表演都是单腿站在一个小橡胶游泳池里,里面盛着脏水,用尖尖的鹰钩鼻子梳理羽毛。身后桌上的点唱机播着缓慢、忧伤的小提琴曲,如果哪天她不小心吃多了镇定剂,有时还会跟着哭起来。正如西奥多担心的那样,几个月后他发现罗伊在跟着音乐打拍子,尽管他努力尝试了,但他从来没有真的抓住两人做什么丑事。“那个丑婊子总有一天会孵出个蛋来,”他对罗伊抱怨着,“我愿意拿一块钱赌你一个甜甜圈,那只混蛋小鸡一定长得跟你一模一样。”他有时候在乎,有时候不在乎。这取决于他跟“烙饼小丑”那阵子相处得如何。“烙饼小丑”来找西奥多,想学几个吉他和弦,结果接下来却变成了他为瘸子表演如何“吹箫”。罗伊有一次不小心对表弟指出他和小丑的所作所为在上帝眼里是作恶。西奥多把吉他放在锯末地板上,往纸杯里吐了一口棕色烟汁。最近他开始喜欢嚼烟叶了。虽然胃里有点犯恶心,但“烙饼小丑”喜欢他呼吸里嚼烟的味道。“见鬼,罗伊,说得好像你是个好人似的,你个神经病混蛋。”他说。

“你他妈这话什么意思?我又不是死基佬。”

“也许你不是,但你用螺丝刀杀了你老婆,这可不假吧?你不会连这个都忘了吧?”

“我没忘。”罗伊说。

“那就好,你觉得上帝会觉得我比你更坏吗?”

罗伊在回答前犹豫了片刻。他有一次在救世军庇护所枕头下找到了一本小册子,根据上面的说法,男人和男人睡觉也许和杀害妻子同罪,但罗伊不确定是不是更坏。某些特定罪行孰轻孰重,他有时会算不过来。“不,我不这么认为。”他最终这样说道。

“那我建议你去跟那个粉头发乌鸦或是鹈鹕或是别的什么鬼东西待在一起,别管我和‘烙饼小丑’的闲事。”西奥多说着,从嘴里抠出一块湿漉漉的嚼烟,丢进了“火烈鸟女士”的水池子里。两人听见一声水花轻响。“我们没有伤害别人。”

帐篷外挂着的横幅上写着“先知与弄弦人”。罗伊会做恐怖版本的末世演讲,西奥多弹奏背景音乐。进帐篷要花25美分,想说服人们宗教也很有趣着实困难,因为几码外就有很多更加刺激和不那么严肃的消遣,因此罗伊想到了在布道时生吞昆虫的点子,和他以前的蜘蛛把戏大同小异。每过几分钟,他就暂停布道,从一个旧鱼饵桶里抓出一条蠕虫,或是硬脆的蟑螂、黏糊糊的鼻涕虫,像吃糖一样嚼着。从那以后生意好起来了。根据观众的数量,他们每晚表演四五场,每过45分钟和“火烈鸟女士”轮班一次。每场表演结束的时候,罗伊都飞快地跑下帐篷后面的台阶,把虫子吐个干净。西奥多会坐着轮椅跟出来。在等待下一场表演开场时,他们抽着烟,对着瓶子小口喝酒,有意无意地听着帐篷里的醉汉大呼小叫,哄假鸟脱下她的羽衣。

到了1963年,他们已经跟着这个嘉年华——“比利·布拉福德家庭游乐会”——演出快4年了,从湿热南方的一头到另一头,从早春到深秋,坐在报废了的校巴里,里面塞满了烂糟糟的帆布、折叠椅和金属杆,总是在灰头土脸、猪屎一样的小镇里安营扎寨,当地人觉得几个快塌了的旋转游乐设施、几头满身跳蚤的没牙美洲虎再加上破衣烂衫的怪人秀就是高级娱乐了。光景好的时候,罗伊和西奥多一晚上可以挣二三十美元。除去消磨在酒瓶里和热狗摊上的钱,大多数都进了火烈鸟女士和“烙饼小丑”的腰包。西弗吉尼亚似乎远在百万英里之外,两个逃亡者觉得煤溪的执法者应该鞭长莫及了。距离他们掩埋海伦、逃往南方已经过去了将近14个年头。他们连名字也懒得再改了。

19

阿尔文15岁生日那天,伊尔斯科尔舅爷给了他一把包裹在软布里的手枪,还有一盒落满了灰尘的子弹。“这是你父亲的,”老人告诉他,“是把德国鲁格手枪。从战场上带回来的。我觉得他会想把枪给你。”手枪对老人来说没什么用处,所以威拉德刚去俄亥俄,他就把枪藏在了熏肉房的一块地板下。只有偶尔擦枪的时候,他才会碰它。看到孩子满面欣喜,他很高兴自己忍住没把它卖掉。他们刚吃过晚饭,桌子中间的盘子里还剩下最后一块油炸兔肉。伊尔斯科尔抉择了一下要不要留着这个兔腿当自己明天的早饭,但还是拿起来一口咬了下去。

阿尔文小心翼翼地打开包布。父亲在家里只放了一把点22口径的来复枪,而且威拉德从不允许他碰,更别提打枪了。而伊尔斯科尔恰恰相反,他刚搬过来和他们住了三四周,就递给男孩一把16号口径的雷明顿霰弹枪,带他进了林子。“在这个家里,你最好知道怎么用枪,如果你不想饿死的话。”老人告诉他。

“但我什么也不想打。”那天阿尔文这么说,当时伊尔斯科尔正停下脚步指给他看山核桃树高处树枝上前后蹦的两只灰松鼠。

“我见你早上不是在吃猪排吗?”

“对啊。”

老人耸了耸肩:“总得有人宰了那头猪,再切成猪排,对吗?”

“我想是的。”

伊尔斯科尔举起自己的霰弹枪开了火。其中一只松鼠掉在地上,老人向它走了过去。“别一枪崩得稀烂,”他回头说,“总得留点什么下锅。”

鲁格手枪表面有层油膜,在房间两头挂着的煤油灯波动的光影里闪耀如新。“我从没听他说起过,”阿尔文说,握住手柄把枪举起来对着窗户,“参军的事儿,我是说。”母亲警告过他有几件事别在父亲面前提起,问他关于参军的事排名尤其靠前。

“嗯,我知道,”伊尔斯科尔说,“我还记得他刚回来的时候,我想让他跟我说说日本兵,但只要我一提起,他就把话头转到你母亲身上。”他啃完了兔肉,把骨头放在盘子上:“见鬼,我想当时他可能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只是在他回家的路上见到她在餐馆端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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