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一个刚毕业的哈佛工商管理硕士参军入伍,不久之后被派往中缅印战区,任职于战略情报局(OfficeofStrategicService,中央情报局的前身)。他在印度待过,形容那里的生活“极度单调”;他也到过中国,在云南执行任务,但没留下什么记录。
在敏感部门里,军方会严格审查所有寄出的家信。这样的制度促成了他的第一篇侦探小说——只为绕开满地的敏感词,让妻子开心一下。他的妻子很体贴,将这篇小说投到杂志,却没有告诉他。后来……他成了美国最有名的悬疑侦探小说家之一,时至今日,美国几乎所有的旅馆里都摆着一两本他的作品,供客人阅读。
他是约翰·麦克唐纳。
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好妻子对作家至关重要。但这个故事里还有几处不可忽略的情节,其中之一是这个作家有多勤奋。
麦克唐纳在为斯蒂芬·金的《午夜轮班》(NightShift)作序时写道,在各种派对上,总有人扯着笑脸,有模有样地对他说:“你知道吗,我也一直想写点东西。”他尽量礼貌回应,心里想的是:Ifyouwanttowrite,youwrite——如果你真想写,就会去写。没那么多废话。
退伍回到美国,麦克唐纳没有再顺从父亲的意志,断了从商之路,开始疯狂写作:一周写七天,每天写十四个小时,四个月写出八十多万字,体重掉了二十磅。一年内,他的短篇小说遍布所有类型小说杂志,甚至有几次,整本杂志全是他的作品,署着各式各样的笔名。之后,他开始写长篇小说,最终创作出海边游侠“崔维斯·麦基系列”,在侦探小说史上留下了一个无法超越的形象。
“崔维斯·麦基系列”一共二十一部作品,最后一部完成于麦克唐纳离世前一年。这个系列中,每一本的名字里都带有一种颜色,书的封面用这种颜色做背景,摆在一起就像一串色谱。《深蓝告别》在色谱的最前端,暗示着深沉的忧伤。
劳伦斯·布洛克曾说:“麦克唐纳的感性永远是中部美国人的。”他笔下的许多人物来自那片保守、落后、单纯又诚挚的广袤之地,他们去大城市讨生活,遭受坑蒙拐骗,无路可走,只能依靠崔维斯·麦基——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无照侦探,一个“菩萨心肠,霹雳手段”的家伙。
《深蓝告别》虽然是一本类型小说,但其中的人物细腻微妙、情感丰沛,翻译起来颇有难度,欢迎各种批评指证(thedeepbluegoodbye@gmail)。
希望你们喜欢崔维斯·麦基。
传魁
2011.10.20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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