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祝安每天晨起后都会给菩萨上一柱香。崔让调侃他,说他要做吃肉的和尚。祝安直摇头:“我要赎罪的。”祝安当了十五年的长公子,也做了十五年京城里漂亮好说话的金贵软柿子,后来一把火烧没了柿子树,他成了见不得光的人。逃亡的路上,他以为自己要被狗咬死,怕得脖子一缩,动也不敢动。再抬头时恶犬消失不见,只见手边一大块干粮,远处牵马离开的少年郎。祝安终究活了下来。他没了归处,没了过往,他只好去寻一个归处。母亲要他去找一个真相,那他就把这个真相当作自己的归处。可很多年后,和崔让一起亲眼目睹那些白纸黑字的罪证时,他却像回到了差点被恶犬咬死的那天,如出一辙的恐惧和茫然。慌忙之中,他只说得出一句话:“我要...赎罪。”江湖上爱多管闲事的人不少,只动嘴皮子的倒是只有一个。祝安枕着手臂躺在船上,算算自己又给哪几位朋友欠下人情,叹气道:“人情难还啊。” 寻归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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